留存收益是复利的源泉,巴菲特认为优秀企业应该将利润留存再投资而非大量分红。
定义
留存收益(Retained Earnings)是企业盈利中未以股息形式分配给股东,而是留在企业内部继续投资的部分。
巴菲特对留存收益的态度
第一,留存收益的选择权
管理层面临一个根本选择:
- 将利润分配给股东(发股息或回购股票)
- 将利润留在企业继续投资
巴菲特认为,这个选择取决于哪种方式能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。
第二,优秀企业应该留存再投资
如果企业能够以高回报率再投资,留存收益比分红更有价值:
“我们相信,一个投资者从其所持有的公司获得的’透视盈余’,才是衡量其真实经济表现的正确方式。” — 1990年致股东信
伯克希尔哈撒韦本身就是最佳例证:六十年来几乎不分红,将所有利润留存再投资。
第三,留存收益的检验标准
巴菲特提出了”1美元原则”:
“留存收益只有在能够创造至少1美元的市场价值时,才值得保留。” — 巴菲特
如果企业留存1美元利润,但股价上涨不足1美元,说明管理层未能有效配置资本。
伯克希尔的实践
伯克希尔自1967年以来仅发放过一次股息(1967年1月,每股10美分)。巴菲特后来回忆此事时写道:
“我不记得当初为什么向伯克希尔董事会提出这个建议。现在想来简直像一场噩梦。” — 2024年致股东信
相关概念
资料来源
- Buffett Letters - 留存收益 — 2026-04-12编译